服务热线:深圳:0755-25857507 湖南:0731-55880108

新闻中心

联系我们

深圳粤鹏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电话:0755-25857566
邮箱:sales@yphb.com.cn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宝安南路深港豪苑名商阁 20C/D/E
湖南景翌湘台环保高新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电话:0731-55880108
邮箱:sales@yphb.com.cn
地址:湘潭市九华经济技术开发区东风路8号
新闻中心
当前位置: 首页> 新闻中心
资讯 | 环保新闻一周速递(第十九期)
专栏:行业新闻
发布日期:2019-04-01
阅读量:3527
作者:粤鹏环保


1、农业部 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负总责。各省(区、市)人民政府要依据国家确定的总体目标,制定本地区工作方案,将目标、任务逐级分解到市(地)、县级人民政府,把重点任务落实到相关部门、畜牧大县,确定年度目标,合理安排重点任务和实施进度,明确配套政策、资金来源、责任部门和保障措施等。

根据日常监督检查、畜禽规模养殖场直联直报信息系统数据、实地检查、第三方评估和自查评分情况,农业部、环境保护部按照考核指标,负责对各省(区、市)人民政府作出综合评价,于第二年7月底前形成考核结果并报告国务院。

各省(区、市)人民政府对所提供材料和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对在考核中弄虚作假的,依法依纪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在考核过程中发现违纪问题需要追究问责的,按相关程序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办理。

出台省级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扶持政策,支持规模养殖场、第三方机构粪污处理设施建设,对畜禽粪污收贮运、畜禽粪肥施用和沼气生产进行补贴,总量不低于当年中央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资金规模。


2、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选址要求汇总

省级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组织指导市(县)人民政府依法做好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选址工作。项目选址应符合与“三区三线”配套的综合空间管控措施要求,尽量远离生态保护红线区域,并严格按照《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程项目建设标准》要求,设定防护距离,明确四至边界,合理安排周边项目建设时序,不得因周边项目建设影响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选址落地。

鼓励利用既有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用地建设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鼓励采取产业园区选址建设模式,统筹生活垃圾、建筑垃圾、餐厨垃圾等不同类型垃圾处理,形成一体化项目群;鼓励在京津冀、长三角等国家级城市群打破省域(市域)限制,探索跨地市、跨省域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实现一定区域内共建共享。


3、4月1日起实施 |《生活垃圾焚烧灰渣取样制样与检测》

日前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了行业产品标准《生活垃圾焚烧灰渣取样制样与检测》,编号为CJ/T531-2018,自2019年4月1日起实施。具体内容如下:

本标准规定了生活垃圾焚烧灰渣取样制样与检测的总体要求、取样、制样以及检测。

本标准适用于生活垃圾焚烧厂运行过程中对灰渣的取样、制样和热酌减率检测。

生活垃圾焚烧后排出的残渣,包括从生活垃圾焚烧炉排后部出的炉渣、从锅炉受热面下部排出的锅炉灰和从烟气净化系统排出的飞灰。

根据样品检测需要,在实验室中对大样进行进一步干燥(水分检测样品除外)、破碎、研磨和缩分后,获取的用于实验室检测的样品。


4、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自动监测数据用于环境管理的规定(试行)(征求意见稿)

为推动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达标排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环境行政处罚办法》《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等法律规章,我部组织编制了《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自动监测数据用于环境管理的规定(试行)》(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

征求意见稿要求垃圾焚烧厂运营维护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安装使用自动监测设备,与生态环境部门的监控设备联网,保证监测设备正常运行,保存原始监测记录,并对自动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垃圾焚烧厂应当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正常工况下焚烧炉炉膛内焚烧温度的热电偶测量均值不低于850℃。否则,可以认定为垃圾焚烧工艺不正常运行。

垃圾焚烧厂应当及时处理异常情况确保自动监测数据完整有效。自动监测设备因维护出现数据缺失的,应当1 小时内在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控系统企业端标记。

生态环境执法人员现场调查取证时,应当提取现场自动监测数据,并制作调查询问笔录或现场检查(勘察)笔录。应当对提取过程进行拍照或者摄像,或采取其他方式记录执法过程。


5、生态环境部:严厉打击非法收集处理废铅蓄电池行为

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司司长邱启文3月28日表示,严厉打击非法收集处理废铅蓄电池行为。将会同公安部等相关部门,重点打击非法收集、拆解废铅蓄电池和土法炼铅等活动。

生态环境部将重点组织落实好《废铅蓄电池污染防治行动方案》《集中收集和跨区域转运制度试点工作方案》两个文件,协调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形成合力,推动建立规范有序的收集处理体系,强化再生铅行业规范化管理,严厉打击涉废铅蓄电池违法犯罪行为,建立污染防治长效机制,推动铅蓄电池行业绿色高质量发展。


6、生态环境部:医疗废物处置情况将纳入中央环保督察

3月28日上午,生态环境部举行3月份例行新闻发布会,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司司长邱启文介绍我国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司环境管理有关情况。据介绍,去年全国固体废物实际进口量同比下降46.5%。针对不久前曝光的医疗垃圾制作儿童玩具现象,邱启文表示将联合相关部门加大对医疗废物处置的管理,今后还将医疗废物处置情况纳入中央环保督察的范畴。


7、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国家开发银行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的通知

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国家开发银行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的通知 》(以下简称"《通知》")印发,《通知》称,发挥绿色金融手段,重点支持长江经济带冶炼渣、尾矿等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废钢铁、废塑料等再生资源综合利用,钢铁等行业实施超低排放改造等。对已取得国家开发银行贷款承诺,且符合生态环保领域PSL资金(中国人民银行抵押补充贷款资金)运用标准的工业污染防治重点工程,给予低成本资金支持,主要包括节能环保技术改造升级、工业废气、废水和固体废物治理、资源再生及综合利用、工业企业环保搬迁改造及环境整治等。

图文来源网络 如有问题请联系删除

上一页:资讯 | 环保新闻一周速递(第二十期)
下一页:资讯 | 环保新闻一周速递(第十八期)